小篆,又稱秦篆,作為秦始皇制定推行的“書同文”政策的一部分,以秦國本國的篆文為基礎,增損後代替了原先六國所使用的大篆。 返回「谬」字
「謬」說文‧言部参考索引漢語大字典(遠東圖書公司),冊.頁.字:6.4015.12漢語大字典(建宏出版社),頁.字:1671.25康熙字典(中華書局),頁.字:1177.27中文大辭典(中華學術院),冊.編號:8.36724說文解字(中華書局),卷.部首.頁:3上.言.56說文解字詁林正補合編(鼎文書局),冊.頁:3.667許慎:《說文解字》〈香港:中華書局,1972年〉
楊家駱主編:《說文解字詁林正補合編》(全十二冊)〈臺北:鼎文書局,1994年〉
徐中舒:《遠東.漢語大字典》(全八冊)〈臺北:遠東圖書公司,1991年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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